11月11日,秀英法院在全省发行量最大的报纸《南国都市报》和政法系统报《法制时报》上曝光了222名“老赖”,其中自然人171名,法人或其他组织51名。并附说明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条件和受限制权利范围。
下一步,秀英法院将通过诉讼服务平台、微信公众号、宣传栏等方式,向全社会继续曝光失信被执行人。
于此同时,秀英法院着力对“老赖”实行信用、法律惩戒。充分发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各种权利限制作用,果断采取司法拘留、拘传等强制措施,压缩被执行人逃避执行的空间。自10月20日执行风暴活动开展以来,秀英法院做出拘留决定28份,实际拘留“老赖”5名。
案例(一)
今年4月11日,余某、袁某来到秀英法院执行局,连声说:“我们马上还钱,赶紧把我们从黑名单里删掉!”
原来,余某、袁某欠债不还,被告到秀英法院。在执行过程中,承办法官依法向两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。两人均没有在期限内向法院报告其财产情况,被秀英法院列入了“黑名单”。起初,余某与袁某不以为然,后来发现,想贷款贷不了,想出岛无法登机,才领略到了“黑名单”的威力,只好老老实实到法院“认栽”还钱。
案例(二)
被执行人蔺某某欠债不还。在执行过程中,秀英法院依法向她发出执行通知书、报告财产令,但其均不予理会。因违反财产报告制度,秀英法院依法将蔺某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。
今年七月中旬,被执行人蔺某某忽然给秀英法院执行局打来电话,请求尽快将其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解除。承办法官经询问后方了解,原来是蔺某某看上了当地一套房子,想买给女儿,办贷款手续的时候发现贷不了款,这才着了急。为了能贷款买房,蔺某某主动向申请执行人支付了欠款。
案例(三)
今年上半年,一湖北籍被执行人到海南省期间被秀英法院列入“黑名单”,准备回湖北时发现无法登机,只好老老实实到法院还了欠款。
自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实施以来,秀英法院已将符合条件的“老赖”全部录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系统。今后,秀英将充分利用“黑名单”制度,进一步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,为“两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目标”打下坚实基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