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,根据《关于印发<海南省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方案>的通知》要求,助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,秀英法院积极组织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。
强化组织领导,落实节能责任
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创建节约型机关领导小组,把节能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工作目标考核,确保人员到位、责任到位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不定期对全院节能、节水、节电及节约办公用品等情况进行检查,督促全体干警在工作中养成勤俭节约的良好习惯。
制定固定资产管理等涵盖合理配置、节约、有效使用等方面的各项制度,制定推进无纸化办公的工作实施方案等,建立科学的能耗统计指标体系,全面准确地统计水、电、办公经费、公务用车燃油等消耗数据,定期总结分析全院能源消耗情况,切实堵塞资源浪费的漏洞,强化对全院节能工作的管理。
控制空调使用温度,夏季空调温度不得低于26摄氏度;推行网络办公,利用网络办公系统,采用云平台,安全、快捷、节电、节约存储资源;注重节约办公用品,打印材料时双面用纸,减少或不使用纸杯,从源头上厉行节约;下班时倡导全体干警“过五关”,即关空调、关打印机、关电脑、关电灯、关门窗,做到办公室所有耗能设备一律关闭。同时,倡导干警选择低碳绿色环保方式上下班,践行“135”出行方案,即1公里内步行,3公里内骑自行车,5公里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,从源头减少碳排放。
组织全院干警学习《公共机构节能条例》等法律法规,开展节能宣传讲座等活动,组织各部门干警签订《节约型机关创建活动承诺书》,加强审判机关节能环保建设,增强干警节能意识。在办公楼走廊、电梯间、食堂、洗手台等公共场所张贴节能宣传标语,公共宣传栏张贴、摆放宣传海报,营造节约资源氛围,教育引导干警从自身做起,从点滴做起,自觉节约一度电、一滴水、一张纸,将节约意识逐步变为行动自觉,增强干警节约资源的使命感和责任感,树立节约型机关的良好形象,助力环保型社会的建设。
秀英法院倡导简约适度、绿色低碳的工作和生活方式,形成崇尚绿色生活的良好氛围,为生态文明建设贡献应尽之力。